松滋市商务局关于申报二OO九年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家店的通知
2009-05-18 10:01  文章来源:松滋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:
  为落实商务部、财政部《关于加快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通知》(商建发[2009]164号)精神,进一步健全农村流通网络,开拓农村市场,拉动农村消费,加快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。现就申报2009年度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家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农家店申报条件:
依照《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》、《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》和《荆州市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项目验收实施细则》规定,筛选上报日用品农家店和农资农家店。
  二、农家店目标任务:
  2009年,在全市新建和改造150家农家店,其中农资农家店50家(30%)。每个行政村原则上申报1家,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可申报2家。
  三、申报时间:
  在5月30日前,将《松滋市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连锁农家店申报表》(一式二份)上报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。联系电话:6100111
  附:1、《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》(SB/T10393-2005)
  2、《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》(商务部商建发[2005]543号)
  3、荆州市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项目验收实施细则
  4、松滋市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连锁农家店申报表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OO九年五月十四日
Pri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