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湖北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湖北松滋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重要专题 >  正文
松滋市被商务部正式确定为实施全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试点县市
2006-06-01 11:01  文章来源:局办公室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近日,商务部通过认真审核,以商建函[2006]67号文正式批准我市成为实施全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试点县市,松滋市松源贸易有限公司同时被确定为实施此项工程的试点企业。
  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商务部的具体安排,开展的一项引导企业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重要活动,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之一,旨在引导城市连锁店和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“农家店”,加快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现代化建设,扩大农村消费,保障消费安全,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。
  为大力推动此项工程的顺利开展,市商务局会同试点企业计划采取“两步走”的措施:一是示范带动。在全市建设4家“农家店”示范店,目前第一家示范店新江口镇木天河店已于五一前隆重开业,标志着我市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已经正式启动。二是全面推动。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建设30家乡镇“中心店”和337家村级“农家店”,使乡镇超市和村级农家店覆盖100%的乡镇和75%的行政村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荆州市首家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连锁店在松滋开业    2006-05-22 14:50
荆州市首家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连锁店在松滋开业    2006-05-18 07:37
松滋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实施全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    2006-04-07 16:39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湖北省商务厅 联系人:盛 晖 电话:027-85772366 Email:xxzx@dofcom.gov.cn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郑田甜 电话:010-51651200-629 Email:zhengtt@ec.com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