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湖北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湖北松滋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通知公告 >  正文
松滋市商务局关于落实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
2009-04-17 10:12  文章来源:松滋市商务局办公室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调研
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、有关企业:
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《松滋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》(松政发[2009]8号),现就商务部门所承担的重点工作提出责任分工意见如下:
  一、构建全市现代流通网络体系
  (一)建设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。进一步扩大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家店覆盖面,2009年、2010年再新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家,新建和改造农家店200家以上,引导城市连锁和超市向边远农村延伸,逐步实现“一网多用”。在全市开展“示范农家店”评选活动,加强对已建成农家店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管。
  责任领导:龚荆平;责任单位:贸易发展科、松源贸易公司、汇源贸易公司等。
  (二)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。大力发展农产品县域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,建设农产品采购和物流中心,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。筹建全市柑桔产地批发交易中心,在有特色产品的乡镇建设3个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。大力实施“农超对接”工程。加强保鲜库、冷藏库建设,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。
  责任领导:龚荆平;责任单位:贸易发展科、对外贸易科、望春花果汁公司、松惠肉业公司、市内大型超市等。
  (三)健全农资流通网络。建设1家农资配送中心,发展农资连锁经营。以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资承办企业为龙头,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。为农民提供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技术服务。
  责任领导:龚荆平;责任单位:贸易发展科、绿源生资公司等。
  (四)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。建设1一2个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和交易市场,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延伸到社区、乡村。
  责任领导:龚荆平;责任单位:贸易发展科、荆州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松滋分公司、废旧物资回收相关企业等。
  (五)加快建设工业品销售网络。配套建设仓储物流中心,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。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。优化出口商品结构,推动全市外贸出口持续增长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、建立网上销售渠道。
  责任领导:郑风雷;责任单位:外贸科、贸易发展科、飞利浦公司、海兴公司等相关工业企业。
  二、扩大全市城乡居民消费
  (六)全面推进家电下乡
  责任领导:龚荆平;责任单位;贸易发展科、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等。
  (七)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。实行“农改超”和标准化菜市场建设。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、规范化发展和规范洗浴、洗染、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。
  责任领导:龚荆平;责任单位:贸易发展科、商业改革科、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等。
  (八)促进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。建立旧货收购网点和旧货交易市场。支持二手车市场建设。
  责任领导:龚荆平;责任单位:贸易发展科、二手车经销企业等。
  三、切实改善市场环境,保障消费安全
  (九)狠抓流通企业食品安全。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。加快“放心肉”、“放心酒”监管体系建设。
  责任领导:谢汉臣;责任单位:流通秩序科、屠管办、松惠肉业公司、乡镇屠宰场、白云边销售公司等。
  (十)健全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。
  责任领导:张鹏;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贸发科、流通秩序科、相关企业等。
  (十一)加强市场监管,改善交易环境。
  责任领导:谢汉臣;责任单位:流通秩序科、综合执法大队、屠管办。
  四、加强领导,形成搞活流通,扩大消费的工作合力。
  (十二)加强组织领导。市政府成立“松滋市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领导小组”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,由商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。
  责任领导:张鹏;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贸易发展科、外贸科、流通秩序科等。
  (十三)积极服务,严格收费管理和检查。2009年,商务部门要组织编制完成商业网点规划,规范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,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。
  责任领导:龚荆平;责任单位:贸易发展科等。
  (十四)充分发挥市场流通主体作用。支持和促进各类流通中介组织、行业协会的发展。
  责任领导:龚荆平;责任单位:贸易发展科、流通秩序科等。
  (十五)市政府将对搞活流通,扩大消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、部门、企业或相关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。
  责任领导:张鹏;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贸易发展科、外贸科、流通秩序科等。

  各责任领导和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,充分发挥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,在落实过程中进一步细化、实化工作方案。要加强相互配合,及时做好沟通和协调。要加强督促检查,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



二○○九年四月十五日













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湖北省商务厅 联系人:盛 晖 电话:027-85772366 Email:xxzx@dofcom.gov.cn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郑田甜 电话:010-51651200-629 Email:zhengtt@ec.com.cn